沟通 转移定价 Tom熊一兰 v2
Hi Tom,熊一兰,
关于 S/4 升级中转移定价的调整方案,需要请财务确认。
之前蓝图讨论中已达成一致:方法仍沿用成本加成法(基于不含税成本 + 固定加成%)。但有两项维护方式的调整需要确认——一是金额类型(含税→不含税),二是维护时间点。
一、当前三种场景的 TP 维护现状¶
| 场景 | 操作方式 | 定价方法 | 当前金额 |
|---|---|---|---|
| Dropship(客户→RHQ→工厂) | 财务月底算好 TP 价,维护到 SAP VK11 | 工厂成本加成 | 含税价 |
| 样品订单(Sample Order) | TPM 做计划案 → SAP 建样品单 → 工厂快递至营业部 → RHQ billing 进促销费 | VK11 直接折扣(当前折扣率 73.06%),TP 自动引用 73 折后金额 | 折扣后金额 |
| STO(生产工厂间调拨) | 计划/仓储建 STO 单,手工录入 TP 价 | ① 自制成品/半成品:财务成本加成 ② 购入原物料:财务给价 |
含税价 |
二、已确认调整:TP 维护时间点¶
| 现行做法(废弃) | 调整为 |
|---|---|
| 当月近月底时,基于已发生实际成本 + 剩余天数预估,估算当月 TP 价 | 上个月完成维护——当月 1 日发货前 TP 价必须就位,与标准成本发布逻辑一致 |
三、本次需要财务确认:金额类型(含税→不含税)¶
以上的 Dropship 和 STO 两项,目前各工厂财务同事提供的是含税调拨价。
Yoyo(Tenthpin MM 顾问)在 UAT 中发现:S/4 中同一套定价过程(采购定价 ZP10 + 销售定价 ZPI1)无法同时兼容含税与不含税两套逻辑。因此建议各工厂财务改为提供不含税金额,这也更符合成本加成法(不含税成本 + 加成%)的独立交易原则。
请确认: 1. 各工厂财务改为提供不含税调拨价,是否可行? 2. 对同期资料 / 转移定价税务合规是否有影响?
麻烦两位看一下,谢谢!
Regards Kab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