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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FortiGate防火墙 产品维护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金光企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泽爱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合同制定日期:2025年11月签订地点:上海浦东

需求方(甲方):金光企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971号12层

联系人:BoZHOU

邮 箱:

电话:862161683785

服务方(乙方):上海泽爱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中山西路1600号宏汇国际广场A座1806\~1808室

联系人:张善佳

邮箱:[email protected]

电话:15902175283

税号:91310120688793909J

合同标的

在本合同中,甲方同意委托乙方,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就“FortiGate”防火墙设备提供专项技术服务(即设备维修及运行稳定性)及设备使用中提供技术支持服务,详细清单见合同附件一。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1.提供服务时间及地点

2.技术服务时间:2026年11月17日至2026年11月16日。该服务期限为固定服务期,服务期间内,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约,乙方应在合约解除后三个工作日内返还剩余服务期限内相对应的服务款项。

3.产品原厂质保时间:NA。

4.服务地点:甲方指定的上海/宁波/兴化/韶关/咸阳/东阿/阜新地址。

合同价格及支付方式

1.合同总价(含增值税专用发票6%):RMB_90,000元。人民币大写:玖万圆整

2.付款方式:甲方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货款:

乙方账户名:上海泽爱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上海古北支行

帐号:36700188000114864 。

发票开具:甲、乙双方交接发票、结算票据事宜采取下列第1种方式:

(1) 甲方收到乙方的税率为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付款。双方一致认同:乙方提前开具发票仅为甲方财务方便,甲方取得发票并不代表甲方货款已付清,货款已付清是以甲方货款全部到乙方指定账户为标准。

(2)甲方货款全部到乙方指定账户后,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

3.付款期限:合同生效并执行60天后,甲方无异议且收到发票后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合计90,000元(人民币玖万元整)。

三、 服务类型、内容、及要求

1.乙方提供对甲方一年7*24的所购买的FortiGate防火墙产品工程师上门技术支持服务及备机服务(备机性能等于或高于原设备),每次服务乙方自担差旅费、住宿费及其他各项可能有的费用,甲方无须为乙方的服务另外支付任何款项。

【响应时间根据严重级别确定】

严重级别级别说明事故响应时间
P1产品不能工作严重影响用户业务接到甲方通知后小于2小时内
P2产品性能下降但不致中断用户业务接到甲方通知后小于6小时内
P3产品运行尚可但出现系统报错接到甲方通知后小于12小时内
P4用户对产品改进的问题或产品应用问题接到甲方通知后小于24小时内

【上述响应时间如涉及到达甲方指定地址的,为到达甲方指定地址的时间】

2.乙方向甲方提供1年的免费电话及Email的技术支持,接到甲方电话或邮件后保证2小时内回复;乙方每月一次向甲方以e-mail方式提供相关产品的技术及发展动态资料;乙方每季度对甲方及本合同约定地址的网络安全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维护。

3.硬件故障,乙方工程师及备机设备全部到达事故现场,并确保FortiGate防火墙系统恢复正常使用,提供备机保证不影响甲方指定地址的运营。在未经乙方许可的前提下,如果甲方擅自打开硬件机箱,则代表甲方主动放弃了享有硬件保修期内保修服务的权利,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对于乙方提供的备机,乙方及甲方在使用时皆应做好保护工作,对于非甲方原因导致的备机出现问题、故障或毁损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软件故障,乙方工程师到事故现场,恢复FortiGate防火墙系统,确保正常使用。

5.软件版本更新及有重大漏洞时,乙方及时通知甲方并提供软件补丁或解决方案。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技术热线:4007287273 开放时间:9:00-17:00(周一至周五)

服务热线:15902175283开放时间:24小时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技术负责人:张善佳

技术工程师:叶或卿

四、 保密

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应严守在履行本合同中以口头、书面或其他任何方式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及技术信息,不得泄露、不正当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

2.乙方在进行技术服务过程中,必须确保甲方的信息安全,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删除和转移甲方信息系统中的信息,并为其保密。

3.技术服务完成后,乙方应返还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数据,不得擅自存留复制品。

4.无论本合同是否无效、变更、终止,本条款始终有效。

五、 服务验收

1.乙方完成技术服务后,应通知甲方验收,并与甲方共同提出验收大纲(验收的具体标准、方法和步骤),双方确认后方可作为最终验收标准的依据。

2.甲方负责本合同服务内容的验收。甲方有权组织由其工作人员或聘请的专家与乙方工作人员组成的不少于2人的验收小组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验收。如验收小组中有50%以上(含50%)成员认为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验收标准,则视为乙方提供的技术服务验收不合格。验收合格的,甲方应出具验收证明交付乙方。

3.验收应在收到乙方通知后的5个工作日内结束。此项目,除甲方另聘专家的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外,无其它验收费用。

六、 乙方职责:

1.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进度向甲方提供合格的服务,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按时按质提供服务的,且甲方未予以认可的,应将因本合同所收到的甲方全部款项退还甲方,并按本合同标的总金额的30%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2.保证提供服务的团队人员的数量和素质满足履行本合同的要求;保证团队的稳定性,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换团队成员;如果甲方要求更换团队成员的,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更换;

3.服务完成后,乙方应提供有关的技术资料和必要的技术指导,并保证甲方能正确、安全、

有效的使用服务成果;

4.对本合同项下服务成果在保证期出现的问题,乙方承担补救责任和赔偿责任,并保证不影响甲方及甲方指定场所该硬件的日常运营;

5.乙方有义务对所提供的服务按照甲方要求不断调整,以达到优化目的。

七、 甲方职责: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技术服务所需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参与整个项目的全过程,协助配合乙方做好需求调研、方案设计及现场等工作,对各项业务的需求报告及时确认,组织相关部门参加各阶段验收工作;

2.协调各相关部门配合乙方开展工作,提供业务咨询,并提供现场安装的条件与支持;

3.配合乙方的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工作。

八、 乙方违约:

1.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出现乙方因故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乙方应及时以书面的形式将延误时间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同意延期的,可以书面形式同意酌情推迟提供服务的时间。

2.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如果非因甲方原因,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相应的支付款中扣除“逾期违约金”。“逾期违约金”为每延迟一天扣合同总价款的0.1%。如延误期超过3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乙方提供的服务的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条件的,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做出回复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违反第五条保密义务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乙方并须承担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责任。

5.因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文件或其他物品的丢失、损坏、污染,乙方应全额予以赔偿。

  1. 甲方依据第九条乙方违约的第2、3、4、5项解除合同时,乙方应返还未履行部分款项,并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若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继续赔偿责任。

九、 甲方违约

1.若甲方无正当理由未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验收义务,或者无正当理由、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日期内向乙方提交验收证书(包括用户的),乙方均视为验收合格,有权要求甲方履行付款义务。

2.若甲方无正当理由未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或者迟延履行付款义务的,每延迟一日甲方须向乙方支付未付款总额0.01%的滞纳金,如延误期超过30天,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返还未履行部分款项,若甲方已付款项不足以支付乙方已履行部分,则仍应相应补足。乙方仍有权要求甲方承担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十、不可抗力

若发生不可抗拒事件,则须由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提供材料予以证明,并及时通知另一方。如果双方同意,可凭此证明解除全部或部分违约责任。

纠纷解决

1.因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应提交合同签约地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进行裁判。

2.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十二、 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自动延长一年,延长次数不受限制。同时双方中有任何一方欲在合同期满后解除合作的,应于合同届满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2.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3.特别约定:

(1)本合同及其附件构成双方之间就本合同项下之合作所达成的全部合同,并替代双方以前或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做的任何口头交流、声明或协议。本合同任何一方均可提出对本合同内容的补充和修订,但是任何补充和修订仅能以协议各方盖章的书面文件形式进行,该类文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如果乙方在合同签订后发现甲方或甲方的关联公司对乙方或乙方的关联公司有超期欠款的,乙方可终止履行本合同。

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传真件有效。

【以下无正文narmas

甲方:金光企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2025年11月17日

盖章:

乙方:上海泽爱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上海泽爱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合同专用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2026年11月17日

附件1-技术服务清单:

序号项目内容描述数量单价(含税)总价(含税)
FortiGate防火墙硬件维保合同提供上海,宁波,东阿,咸阳,兴化,韶关,阜新这七个地区共8台FortiGate防火墙的硬件维保合同一年,上海2台FortiGate-601E防火墙,其它地区为6台FortiGate-201F防火墙。如有特殊情况发生,如防火墙故障无法短期恢复,供应商需要提供备机保证我司网络能正常访问业务系统。服务期限:2025年11月17日至2026年11月16日1.7*24*4电话、邮件、远程技术支持服务(包含各地工厂和办事处)2.季度巡检服务(远程),需提前一周沟通确认时间3.5*8*NBD响应,工程师现场技术支持应急响应服务;如遇故障,需提供设备备机服务(备机型号不低于FortiGate201F)。工程师上门10次及备机服务,地址:上海,宁波,东阿,咸阳,兴化:韶关,阜新。1年90,00090,000

阳光协议

甲方(采购商):金光企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乙方(供应商):上海泽爱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为保证双方在公平、公正的原则下履行双方签订的所有协议,防止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促进合作双方建立健康、稳定的合作关系,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阳光协议,作为所有双方签订的合同、协议的重要补充,具体条款如下:

1.甲方合作遵守事项

1.1.甲方教育其工作人员保持廉洁,不得接受任何形式的贿赂;

1.2甲方接受乙方针对其业务人员、管理人员索贿、提出额外要求等违纪行为的投诉,按照甲方相关制度给予处罚,并将处罚结果通报乙方。

2.乙方合作遵守事项

2.1不得向甲方人员赠送或变相赠送(如赌博、结婚随礼等形式)礼金、礼品行贿;

2.2不得私自为甲方人员提供非工作宴请、洗浴、旅游、娱乐等消费活动;

2.3不得为甲方人员支付或变相支付个人消费费用;

2.4不得私自借给甲方人员现金、房屋、车辆或与之发生租赁、买卖等私人商事关系;

2.5不得私自与甲方人员以各种形式合办公司或进行各种牟利活动;

2.6不得恶意举报甲方人员;

2.7未经允许,不得私自以甲方名义进行宣传、与第三方谈判、寻求合作的活动;

2.8不得与未经甲方书面授权的任何人员私下达成任何协议;

2.9不得违反合同约定的操作流程、规定,不得私下自创流程、暗箱操作。

2.10如在合作中发现乙方员工亲属在甲方担任职位的,应及时通知甲方。

3.乙方合作承诺事项

3.1甲方人员明示或暗示乙方给予贿赂,乙方应拒绝并及时将情况通报给甲方。

3.2乙方发现第三方和甲方合作中发生第2条所列事实的,及时将情况通报给甲方。

3.3乙方对甲方人员的索贿或恶意刁难等腐败行为按以下方式及时举报:

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

举报微信&短信+628811118000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971号钱江大厦12楼 邮编:200122

4.违约责任

4.1乙方违反条款2中各项并经查实的,视为乙方行为而非乙方员工个人行为,并按照以下规则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4.1.1合同标的总额≤RMB50万元的,扣除合同标的总额的50%,但不得低于3万元;

4.1.2合同标的总额超过RMB50万元的,扣除合同标的总额的20%;

4.1.3在业务合同、协议签订前及双方履行合同、协议过程中发生的违约行为,甲方核实后有权取消双方业务合同且无须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4.2乙方具有明显行贿性质,造成较坏影响的,或在甲方调查过程中,乙方人员不积极配合调查或违反条款3中所做承诺的,则列入甲方《商事往来黑名单》。

5.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需确保所有相关人员知晓本协议内容。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时生效,适用于双方所有业务合同,有效期为双方合作期间,并在双方终止合作之自避后自动作废。

甲方:金光企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S

以下无正文

乙方:上海泽爱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欠:同

上海泽爱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合同专章

签署时间: 203年1月19日

金光集团采购职业道德守则

1、我们的承诺:金光集团对其员工、客户、利益相关者和环境负责,以实现双赢的长期业务发展。金光集团致力于遵守金光集团《社会和环境政策》的道德和可持续经营及业务发展。在履行采购职责时,所有员工都应与供应商分享公司对法律、道德和道德标准的承诺。金光集团对任何形式的行贿或受贿都是零容忍的。金光集团员工不得提供、授权、要求或接受贿赂或任何可能被解释为贿赂的行为。

2、商业诚信:供应商在开展业务过程中不得勒索、贪污、贿赂,不得获取不公平或不正当的利益。供应商不得向金光员工或其家人亲属行贿或进行任何可能被视为行贿的行为,例如赠送礼品、礼金、宴请、补贴、赞助、贷款等等。

3、劳工与人权:供应商都应尊重人权,遵守金光集团《社会和环境政策》中规定的劳工标准。

4、环境与健康安全:供应商应确保遵守适用的环境、健康和安全法律法规,包括确保保护其经营场所或地点的当地社区的健康和安全。

5、保密:供应商应对金光集团及其旗下公司提供的所有信息保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董事、高级职员、员工、代理人或律师以外的任何人披露、复制、扫描、分发或透露任何信息。

6、利益冲突:作为金光集团的供应商,如有亲属在金光集团担任职位,可能导致利益冲突,必须事先做出申明。

7、遵守法规与行为:供应商应遵守其经营所在国所有适用的反腐败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

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我公司采购流程

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三、不得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四、不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五、不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贿赂以牟取中标

六、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七、不出卖资质,让他人挂靠投标

八、不得恶意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九、不扰乱招投标市场秩序

十、不在开标后进行虚假恶意投诉

十一、通过资格预审入围,无故不按时领取招标文件、不按时参加标前答疑、不按时递交投标文件

十二、以低价中标后无故不愿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又无故毁约

8、终止合作:

如果供应商及其董事、管理人员或员工违反了上述任何一项规定,我司可立即停止、撤销或终止和此供应商的所有合同,并且对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

此措施不损害我司可能拥有的任何其他权利或补救行动,也不损害我司可能根据适用投标/合同条款或适用的法律和法规寻求的任何其他适当的行动。

9、互相监督:

金光集团希望各供应商理解并遵守本守则所列各条款。作为我们的供应商,贵方应把本守则的内容传达给贵公司所有的可能或将会和金光集团发生业务往来人员,包括且不限于贵司员工、承包商、区域代理、分销商等等。

如果贵公司发现任何我方人员意图或已违反上述原则,我们恳请供应商立即与我们联系: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微信&短信:+628811118000

若贵公司完全理解和同意以上内容,请贵公司的法人代表在此文件上签名并加盖公司公章以示确认后交还我方作为存档。感谢贵公司对金光集团的支持,热切盼望与贵公司共同开创双边互利的商业合作关系。

供应商确认:

我,李寂鹏 (姓名),作为上海泽爱信技有限公司

公司。经过双方协商,特此确认并申明我方完全明白金光集团采购职业道德守则的的将遵以原则。原则给我方销售、市场和各服务网络(诸如此类)等部门加以执行。 XY

姓名:李叙鹏

公司宣言人签名

职位:总经理

日期:25.1.19

*注:代表供应商签字的人必须具有代表公司签署法律文件的行政权力,如首席执行官、总裁或总经理。

上海泽爱德息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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